两大电网,每年采购额几千亿,是众多民营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众多上市公司,凭借给电网供货,每年进账数亿、甚至数十亿,是每年的现金奶牛。电网每年收入上万亿,均是纯现金收入,对于供应商的货款支付,比政府采购更有保证。
广东文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参与2013年9月5日开标的“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361GZ45G701)”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提供的质量、环境、职业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期与官网信息不一致,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一)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央企业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不得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限制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鼓励中央企业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优先安排价款支付等方式给予中小企业积极支持。 (二)坚决落实政策性采购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援疆援藏援青的决策部署,预留一定份额采购预算,科学合理确定采购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产品。积极支持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的企业、产品入驻自有电商平台和市场销售渠道。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投标人资格是指投标人参与具体项目投标所需具备的条件,分为法定资格和约定资格两种情况。投标人资格设定是招标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投标人资格条件设定不当,轻则导致无法选择到适当的中标人,给项目的实施造成困难;重则可能引起投诉,导致中标结果及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人甚至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提出,“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1.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扶持政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2.助力中小企业“政采贷”。建立与金融机构共享中央本级政府采购信息的渠道,向商业银行及时提供中央部门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各地区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与金融机构相关系统对接,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