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为民用航空器驾驶人员,包括民航飞行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和飞行机械员。其中,领航、飞行通信和飞行机械三类专业不再单独设置评审条件,参照飞行员条件进行评审,其飞行时间按30%折算为飞行经历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州市市属、区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从事化妆品安全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化妆品安全专业包括从事化妆品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技术岗位。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从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检查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生物医药行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药品检查专业包括从事药品审评、核查、检查等技术岗位,按照产品类别,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从事医疗器械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生物医药行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医疗器械专业包括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技术、质量、检验检测、安装维修、应用规划质控及标准化等技术岗位。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从事中药制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等制药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生物医药行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制药专业包括药品的研制、生产、质量管理、技术服务、制药设备及标准化等技术岗位。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非医疗机构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生物医药行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药学专业包括非医疗机构从事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经营、技术、质量、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技术岗位。 中药学专业包括非医疗机构从事中药经营、技术、质量、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技术岗位。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广东省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烹饪、家政服务、农村电商、传统技艺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申报职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