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学、技术科学、情报科学等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物理学领域包括光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力学、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化学领域包括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无机化学、能源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海洋化学、应用化学等专业。 生物学领域包括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因组学、生态学、生物信息学、昆虫学、生物科学等专业。 地学领域包括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土壤学、地质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等专业。 技术科学领域包括材料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情报科学领域包括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技咨询、科学普及等专业。
一、学历背景评分(16分) 评分以申报者的最高学历为基准。本科学历为起始分,而博士学历因其深厚的学术积淀和研究潜力,将额外获得3分的加分。对于全日制本科毕业后,继续深造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无学位)的申报者,为表彰其持续的学习热情和努力,将赋予0.5分的加分。 二、专业资历与经验评分(26分)
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5〕14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