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或国外
答:对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参照《广东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执行。在我市市属、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取得首次职称前,可按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流程申报职称。应提供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申报评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等条件
答:2025年度继续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 根据《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关于深
答: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按照我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执行。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结合我省每年度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对于重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我省职称证书。 跨区域、跨
答:《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工作,是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在进入我省用人单位前在原区域、原单位合规取得的职称,按程序进行重新评审或
答: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可按规定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职称的
答:不可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申报人应使用不同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申报不同职称,并把申报另一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
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执行,提供与职称申报专业对应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应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答:不可以。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申报人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备案信息; (2)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的收录情况对比; (3)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对;